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聘用少数民族辅导员1人,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1名。
五、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表现好、态度积极、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
5.能流畅使用维吾尔语与维吾尔族学生交流沟通。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学校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下午17时之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院4栋209室。
4.联系人:谢老师0731-82823961。
5.报名时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附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不退),并现场填写《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人员岗位应聘表》。个人简历的内容及提供的证书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
组织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政治审查。学生工作部(处)负责通知并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三天内在学校官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维吾尔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聘用聘用,由组织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1.编外人员聘用经费由学校自筹,包括工资、单位部分社保费、单位部分公积金等。
2.编外人员工资参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依据湖南省有关规定,按照企业用工方式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编外人员退休后纳入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体系,由当地社会保险系统核发养老待遇。
八、其他说明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