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笔试、心理测试定于2016年5月15日上午在我校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全体应聘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具体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详见附件1。
二、笔试、心理测试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笔试(时量90分钟,纸笔考试):上午9:00—10:30;
心理测试(时量30分钟,机试):上午11:00—11:30。
三、考试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其中,笔试地点在7栋教学楼,心理测试地点在图书信息中心二楼B区、C区、D区机房。具体考场位置详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在笔试考场现场发放。
2.考生笔试时按照已公布的考室号、座位号对号入座;心理测试只安排考室,座位号随机安排。
3.考生自备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4.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考试中途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退场。
5.考试期间,考生如有作弊、违纪、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6.公开招聘笔试、心理测试成绩和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将于2016年5月21日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发布公告。
7.我校定于2016年5月23日、24日、25日分别组织进行技能测试、试讲和面试工作,并于当天晚上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统一公布考试成绩、下一考试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8.按照《招聘方案要求》,我校将于体检、考察环节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考生届时再提供相关应聘资料原件。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731-82804768;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附件1:2016年公开招聘笔试、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及考
场安排表
附件2:考场位置示意图
附件3: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心理测试考场规则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