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公开招聘体检、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1.体检安排。
请全体入围体检人员于 2016年5月28日(本周六)上午7:10前到我校13栋(影剧院)202教室报到,再由我校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
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复检。
如体检对象的某单项体检项目结果异常,我校将电话通知体检对象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4.其他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后至体检当天抽血化验前不要喝水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医院食堂提供免费的早餐。
3)入围体检人员应服从体检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积极配合医生、护士做好体检工作。体检对象如有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漏检项目、体检结论不合格等情形者,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资格复查
按照《招聘方案》要求,我校将对入围体检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请体检对象在体检报到时一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其他与应聘岗位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资格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体检结果和资格复查结果确定后,将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一并公布。
联系咨询电话:0731-82804768;
纪检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特此公告。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