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人社厅审定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方案》要求,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省司法警官总医院(雨花区香樟路,民政学院斜对面)
三、体检人员:见附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体检结果确定:由体检医院总检医师会诊不合格达不到体检标准的和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的,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六、注意事项
1.凡公布拟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请于2013年5月20日上午8:00,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省司法警官总医院门诊大厅集合,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1-2天内,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后至体检当天抽血化验前不要喝水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3. 体检结束后医院食堂备有免费的营养早餐。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6.所有参加体检考生的手机和通讯工具将在体检开始前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取保管,待体检结束后交还本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5月16日
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