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方案(第二批)》和《2017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辅人员方案(第二批)》,我校已完成2017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现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资格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应于2017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我校组织人事处反馈,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后,应聘人员不得申请调整报考岗位。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在公开招聘体检与考察阶段,我校将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进行复审。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考生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和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二、按照招聘方案要求,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应聘人数(报考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我校将根据岗位报考合格人数情况,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具体情况将于近期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另行公布。
三、我校2017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心理测试、笔试定于2017年9月17日(周日)上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及有关考试要求将于2017年9月13日前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
联系电话:0731-82804768(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纪检监察室)。
附件:2017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